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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业微动力除尘设备制作要求

  • 发布者:清源环保

    发布日期:2023年09月04日
  • 矿业微动力除尘设备制作要求:
    1微动力除尘设备本体壳体设计应密封、坚固。
    2除尘器壳体采用Q235钢制作,料斗锥体板板厚不能小于5mm,盖板和筋板不能小于5mm。
    3微动力除尘设备壳体上应根据型号大小设置1个或多个检查门,以方便观察和检修,检查门处必须保证严密不漏风。除尘器壳体上应设泄爆门。对于场所高度受限部位, 换滤筒优先考虑侧开门。
    4除尘器本底部为卸料区,可以在线清灰,不需要灰斗,可以直接落在皮带上,避免二次输送物料和二次扬尘。


    5配套电动机要求永磁电机,应满足下列总的要求:
    -绝缘等级为Class F;
    -温升等级为Class B;
    -全封闭,防滴式;
    -外壳防护等级:不小于IP55。
    -气候防护类型:湿热型TH
    -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满足‘三防要求’(防尘、防潮、防腐)
    -功率因数:>0.8
    -电机效率:一级能效
    6.对导料槽总成的技术要求
    7.微动力除尘设备导料槽总成由头部导料槽、中部导料槽和尾部导料槽组成。导料槽制作长度根据现场工况分1500mm、2000mm两种规格,或者根据现场落料点的实际情况另行设计。
    3.2前部导料槽长度为1500mm。前部导料槽内设计不小于2道可升降式挡尘帘装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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